人民網5月13日電 據臺灣ETtoday新聞網報道,廣大興28號漁船遭菲律賓公務船掃射事件,菲方指控廣大興28號沖撞在先,又說只開了1到2槍,但對照船只鑒識結果,卻是疑點重重。而且依照國際上發生海上紛爭的前例,最嚴重的就是登船抓人,但臺漁船不但遭機關槍濫射,船身至少53處彈痕,也未發現擦撞痕跡。
載著洪石成遺體的廣大興28號漁船,11日返抵小琉球大福漁港,但菲律賓馬拉坎南宮透過副發言人華爾地(Abigail Valte) 第一時間卻開記者會說是臺灣漁船沖撞在先,還有菲國媒體引述官員說法指菲公務船只開1、2槍,但根據初步鑒識船身除了數不清的彈孔,根本沒有擦撞痕跡,顯示菲方指控不實。
另外,再以菲公務船及臺灣廣大興28號漁船相比,肇事的菲3001號公務船,船身長90呎、寬80呎,有90噸重,廣大興28號排水量卻只有15噸,真要沖撞,有如以卵擊石。菲國海岸防衛隊也證實,3001號巡邏船配備30厘米口徑機關槍,執法人員也攜有M14自動步槍和M16突擊步槍,臺灣漁民則手無寸鐵。